星期日, 7月 01, 2007

 

評《香港金融業百年》

  作為世界第十大銀行中心、世界第七大外匯交易市場及亞洲第二大股市,金融業是香港的經濟支柱之一,而更有人形容香港的「銀行多過米鋪」,因此香港開埠一百五十多年來的金融業發展史,也側面反映香港的歷史。長期研究香港經濟史的廣州暨南大學教授馮邦彥,最近出版的巨著《香港金融業百年》,以深入淺出的方式生動描繪了香港金融業的歷史,除了供一般讀者從中了解香港的金融業發展歷程之外,所謂鑒古知今,金融業人士、相關政府官員都應該一讀此書,為香港金融業的永續發展作擘劃。
  《香港金融業百年》內容涵蓋香港的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金銀業及政府有關金融政策等金融相關事項的演變,也詳細記載了百年來多次影響深遠甚至現今提起仍令人驚心動魄的金融大事,包括導致恆生銀行控股權易手給匯豐及多家銀行倒閉的六十年代銀行危機;恆隆銀行、海外信託銀行等被接管的八十年代銀行危機;導致港元大跌以致產生港元與美元掛鉤的「聯繫匯率」的八三年香港前途信心問題;恆生指數一天急瀉三成三的一九八七年十月「黑色星期一」股災;餘波盪漾至今的九七至九八年亞洲金融風暴等等。
  危機也是轉機,這是每次大事發生後許多人藉以自我安慰的期盼,的確,事實上每次事件後政府及民眾都會吸取教訓,亡羊補牢,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例如六十年代初廖創興銀行因以高息吸引存款並將大量貸款投入風險較高的房地產業,導致經營危機及揭開銀行擠提風潮的序幕,其時許多銀行都是採取這種冒進的經營策略,利率戰激烈,銀行界組織於是達成「利率協議」,各銀行需遵守這項協定。此外,政府也於六四年根據湯姆金斯報告,修訂銀行業條例,加強對銀行的管制,並於六五年暫停簽發銀行牌照,直至七八年才重新簽發。但時移世易,「利率協議」已於去年撤銷。
  八十年代初期的銀行危機,再次暴露了香港在銀行監管方面的漏洞,因此催生了一九八六年銀行業條例,加強銀行監理專員的職權,加強對銀行管理層素質的要求,規定對銀行股本、儲備及派息的要求,規定對資本充足比率和流動資產比率的限制。
  八七股災後,政府根據戴維森的《證券業檢討委員會報告書》,作出一系列改革,提升證券業的專業素質,並成立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賦予廣泛的監管權力,為提升香港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地位,奠定基礎。但隨著時代的變化,香港證券監管的缺陷逐漸浮現,例如最近「低價股風波」及中國大陸民企股賬目事件,再次考驗香港當局,一定要與時俱進,才能繼續向前。
  回顧香港的幾次金融危機,六十年代及八十年代的銀行危機的主要原因都是銀行將貸款大量投入房地產業,比重甚至高達八成,這顯示這兩大行業是香港的經濟命脈,千絲萬縷互相糾結,稍弄不好即會釀成災難。亞洲金融風暴後,香港「負資產階級」湧現,所幸銀行業未受致命衝擊,未釀成像六十年代及八十年代的巨災,顯示前車之鑑已收效,政府和銀行業都已吸取教訓,早有預防,但如何使負資產效應不再擴大,就要看主事者的智慧了。
  另外,經歷二戰前銀本位制、英鎊匯兌本位制、二戰後與英鎊掛鉤、與美元掛鉤、自由浮動以至現今聯繫匯率的香港貨幣機制,在不同時代因應不同形勢而有所改變,在財政赤字嚴重、通縮持續的形勢下,是否有調整的必要,也值得深思。

(蕭偉基)

200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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